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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点题”:2024年,储能这样干!

1月26日,是首个国际清洁能源日,国际能源署日前发布报告称,中国有望在今年实现其制定的2030年风能和太阳能发展目标,比原计划提前6年。到2028年,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近60%将来自中国。

日前,在国家能源局2024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2023年在储能装机规模上取得的成绩,更重要的是,对于行业发展仍存在的问题,做了2024年的工作规划和部署。这对于2024年储能行业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政策指引。

装机目标提前完成,下一步怎么走?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23年新增装机规模约2260万千瓦/4870万千瓦时,较2022年底增长超过260%,近10倍于“十三五”末装机规模。

截至2023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3139万千瓦/6687万千瓦时,平均储能时长2.1小时。这意味着2021年出台的《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的目标”已提前完成。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针对行业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国家能源局制定发布行业标准《新能源基地送电配置新型储能规划技术导则》,填补了标准在该领域的空白。此外,截至2023年底,全国已有20多个省(区、市)出台了新型储能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或指导意见,相关发展政策还在进一步完善。

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边广琦表示,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积极鼓励技术创新,结合新型储能发展特点,针对性开展工作,着力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高质量发展。其中包括,组织开展“十五五”新型储能发展需求专题研究,提前谋划加强顶层设计,筑牢行业管理基础。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今年有哪些重点方向?

行业周知,我国目前正在大力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并在2023年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在当前统一电力大市场建设当中仍存在些堵点和难点。

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刘刚表示,一些地方存在不当干预市场行为;部分地方存在电力省间壁垒问题;各层次电力市场衔接还不顺畅。

因此,在2024年电力市场建设上,刘刚指出了几个方面重点工作。

刘刚表示,一是统筹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继续落实2023年国家能源局《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建立《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为基础,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三个规则为主干,信息披露、准入注册、计量结算规则为支撑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N”基础规则体系。

二是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制度。研究出台《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推进各地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范统一。另外,还会同发改委有关司局推动辅助服务费用由主要在发电侧分担,逐步向用户侧合理疏导。

三是进一步推进省级电力市场建设。省级电力市场是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各地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融合发展,推动具备条件的省份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

四是稳妥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明确功能定位,发挥区域电力市场对省间电力协同互济和促进新能源跨省消纳的积极作用,服务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开展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规划研究,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五是强化电力市场监管。继续选取部分省份开展电力领域综合监管,以市场监管推进市场建设,监督国家电力规划和重大项目有效落地,严肃查处电网公平开放、新能源等电源接入、电力交易调度、供电服务保障、用电营商环境等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储能出海,有哪些方向?

值得一提的是,今天是首个国际清洁能源日。中国在全球清洁能源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根据最新数据,2023年全球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5.1亿千瓦,其中中国的贡献超过了50%。

国际合作司副司长潘慧敏表示,中国已经成为世界清洁能源发展的不可或缺的力量。投资方面,中国企业海外清洁能源投资遍布主要国家和地区,涵盖风电、光伏发电、水电等主要领域,在实现互利共赢的基础上,有力支撑了相关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产业方面,中国积极融入全球产业链,源源不断向世界分享高质量的清洁能源产品。目前,中国风电、光伏产品已经出口到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累计出口额分别超过334亿美元和2453亿美元。国际可再生能源署报告指出,过去十年间,全球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平均度电成本分别累计下降超过了60%和80%,这其中很大一部分归功于中国创新、中国制造、中国工程。

其中,阿联酋艾尔达芙拉光伏电站,摩洛哥努奥三期光热电站、南非德阿风电项目、巴基斯坦卡洛特水电站等一大批清洁能源项目,都是中国积极推动清洁能源“走出去”,同各国广泛开展可再生能源合作的典范。

在助力全球清洁能源发展的同时,中国敞开怀抱欢迎世界各国企业来华投资兴业,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共同推动清洁能源发展,推进全球能源转型。

对于2024年的计划,国际合作司副司长潘慧敏指出,下一阶段,持续加强国际技术创新合作。共同推动建设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消纳的新型电力系统,助力各国解决因间歇性、波动性可再生能源在电力系统中的占比不断提高而面临的系统稳定性、可靠性等技术问题。

二是加大对发展中国家转型支持力度。要始终考虑各国的国情和发展阶段,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加强经验和最佳实践分享,助力广大发展中国家应对不断增长的能源需求供应安全与推进低碳转型的双重挑战,呼吁发达国家提供部署可再生能源所需的资金和技术。

三是维护开放安全稳定的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维护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合作环境,避免个别国家因采取歧视手段或对国际贸易变相限制抬高可再生能源的成本,降低部署效率。通过以上努力,支持全球清洁能源转型,支撑全球可持续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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