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央企”状告真央企:法院已受理
中广通能源再次登上热搜。
8月29日晚间,中广通能源云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通云南)官方公众号发表一篇文章《谁是中广通造谣事件的幕后黑手?》,称遭受两次造谣诽谤网络暴力事件,已经起诉两家媒体,同时还起诉央企巨头国家电投,认为后者的“打假”行为对其名誉造成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
公告称,中广通企业因在甘肃酒泉肃州项目,因申报装机容量较大,招投标挂网的时候,引起同行关注。立即被“有心人”举报项目手续不完善挂网。
众所周知,央企混改三级、四级、五级、六级是合法的既定发展模式。民营企业有实力却无缘参与大项目,故采用缴纳管理费,以央企混改公司的性质谋求发展。如果对这种与央企二级以管理费维系股权穿透存在的三、四、五、六级混改央企的合法性进行质疑,那国家应该停止这种企业发展模式。像这样的企业,全国有几万家以上,都是为了更好的去落地项目,发展经济。
如果国电投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被国电投认定为三级“假央企”,却还可以光明正大发展下面的四级公司,那就是国电投监管不力造成,中广通也是受害者。
中广通公司,工商注册手续齐全,正规注册,按照程序申报审批,经营合法合规,何来“假央企”之说?
也就是说,中广通云南不承认此前国家电投布的“假央企”之说,并提起申诉,概括下就是——
1.350亿元制氢项目被曝出是因为有心人栽赃,并将矛头直指发声媒体,认为有幕后黑手操控;
2.公司并不属于假央企,而是属于央企混合改革的产物,如果自身乃至上一级企业为假国企,应该追究市场监管和国家电投的责任;
3.公司流程正常,手续齐全,也就是经得起查验,不怕被法院查。
这一波操作下来,也让人产生疑惑,公司是“真冤枉”还是“假造势”。
01
窦娥冤?
指针拨回两个多月前,6月21日,一份甘肃4GW光伏离网制氢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文件显示招标主体为中广通科技(酒泉)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50亿。
招标仅几天,该项目在6月26日因“采购计划变更”而终止。不久,国电投发布声明:“中广通科技(酒泉)有限公司非我集团下属公司,其发生的招投标等一切行为和发布的项目均与我集团无关。”
通过当时的股权穿透来看,中广通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妥妥的国企。根据公司登记信息,中广通为国家电投的6级子公司,而且每一层都是100%持股:
国家电投——中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电投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国元伟达(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中广通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广通科技(云南)有限公司——中广通科技(酒泉)有限公司。
▲图源网易号|吴梅子康乌梅
事件发酵后,中广通云南及其关联企业经历了一连串复杂的工商变更。
7月23日,中广通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退出持股中广通科技(云南)有限公司,新增重庆力天江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表示,重庆力天江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参股中广通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相当于左手倒右手,其实实际控制人并未变更。
7月24日,国元伟达(杭州)科技有限公司退出持股中广通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新增股东中携振滔华芯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权穿透显示,中携振滔华芯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由国电电力工程(天津)有限公司100%控股,国电电力工程(天津)有限公司又由中广通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
6月27日, 国电投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退出了国元伟达(杭州)科技有限公司的持股,目前由上海国汇嘉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也就是说,目前国家电投二级子公司国电投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元伟达(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摆脱了这个烫手山芋,剩下公司可以说都是一家。画个图是这样的——
除此之外,中广通科技(云南)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云南力天江山科技有限公司。
一系列变更下来,中广通云南不仅煮熟的鸭子飞了,费尽心力得来的“央企头衔”也在变更中不翼而飞。它可能真的觉得很冤,但是罪魁祸首又在哪里?在甩锅幕后黑手、国企改革、记者机构后,他将“愤懑”交给了法院。
02
混改下的“小丑”
说来说去,还是绕回中广通云南到底是不是央企。而中广通云南在公众号中提到的央企改革到底能不能帮它洗刷“冤屈”?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明确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途径。此后开始了三年的改革路。
国企混改是什么?国企混合所有制是指,在国有控股的企业中加入民间(非官方)的资本,使得国企变成多方持股,但还是国家控股主导的企业,来参与市场竞争。
私营企业参与混改国有企业可以提升企业资质,有机会参与到更多大型项目,此外,也可以让国企活血,让市场更开放。
改革难免会发生混乱,中广通云南到底是不是国企还需要看法院裁决。毕竟,股权穿透是真,中广通云南不被承认的身份也是真。真真假假中,改革过程中的问题也在不断暴露。
近两年,央企不断打假,且频次不断变高。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投、国家电力等央企接二连三打“李鬼”。不法分子通过伪造公章、虚假证件,通过名称相似的特征,通过挂靠N级子公司等方式混淆视听,冒用中央企业名号开展经济活动,乱象丛生。
虽然国务院国资委也对“假央企”和“伪国企”进行集中公示,但是冒名者仍然屡禁不绝,有些甚至屡报屡犯。打假的效果微乎其微,那为什么不进一步维权?反而让“李鬼”打“李逵”?
要撤销一家假国企,实际上绝非易事。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研究员吴刚梁表示,现在国资委和央企的打假成本很高,而且依靠公告打假,打击力度也较轻,“民营企业注册成假国企,可能涉及经济诈骗或者合同欺诈,需要多部门联合执法,但更为重要的是对造假中介机构的打击,要开展专项行动。”
另一方面,在工商登记时,注册机关对有明显存疑的材料,也可实行实质审查,但这样的情形并不多见,同时也对接收材料的工作人员鉴别能力有较高要求。现实的情况往往是,一系列的假国企设立后,才遭遇真国企打假,而若非真国企向工商登记机关提出举报,被打假的假国企也常常逍遥法外。
有因有革,期于趋时适治而已。改革是为了繁荣,但在“跳梁小丑”的不断攻击下,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应提上日程。
趣问AI
问:如何撤销假国企?
答:撤销假国企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调查和取证:首先,需要对假国企进行调查和取证,收集证据和线索,确定假国企的性质和存在原因。
向相关部门报告:如果发现假国企,可以向相关部门报告,例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公安部门等。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相关部门无法处理假国企的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假国企的登记。
法院判决: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假国企的登记是违法的,就会撤销假国企的登记。
执行判决:法院判决后,假国企的登记会被撤销,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假国企的财产和权益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处理。
总之,撤销假国企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手续,需要收集证据和线索,向相关部门报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执行判决,并需要对假国企的财产和权益进行处理。
原文标题 : “假央企”状告真央企:法院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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