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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印发储能发展指导意见 支持新能源发电配置储能

2019-02-26 08:34
元一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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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电化学储能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立意与指向均非常清晰,厘定了国家电网各级公司发展储能的边界与重点,同时也首度公开明确了国网公司追求的储能政策机制方向。

《意见》指出:

电源侧:电源侧储能和独立的纯调峰调频储能的接入,参照常规电源接入管理办法执行。支持新能源发电配置储能;支持常规火电配置储能。

客户侧:客户侧储能的接入,参照分布式电源管理办法执行。可参与电网需求响应、电量平衡和负荷特性改善,优先在电网调节有困难、改造升级成本较高的地区投资建设。

电网侧:将储能纳入电网规划并滚动调整,将电网侧储能视为电网的重要电气元件和一种技术方案选择,进行综合比选论证。

严守储能安全红线:储能电站选址应充分考虑对周边输变电设施等的安全影响。

意见还指出国网将有序开展储能投资建设业务,方向主要还集中在电网侧储能。

《意见》着重强调:

推动政府主管部门将各省级电力公司投资的电网侧储能计入有效资产,通过输配电价疏导。

2018年以来,国网区域中,江苏、河南、湖南等地电网侧储能呈现烽火燎原之势,为国网拓展集团层级的储能战略,既积累了必要产业经验,也测试了市场水温与政府态度。未来一段时间里,国网各省公司与南网区域,电网侧储能或将呈现加速发展状态。

文件全文:

国家电网印发储能发展指导意见 支持新能源发电配置储能

国家电网印发储能发展指导意见 支持新能源发电配置储能

国家电网印发储能发展指导意见 支持新能源发电配置储能

国家电网印发储能发展指导意见 支持新能源发电配置储能

国家电网印发储能发展指导意见 支持新能源发电配置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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