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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及铅酸蓄电池新国标出台 轻量化电池面世

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多年,而现用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 17761-1999)中的各项标准已不符合市场实际情况。2018年5月15日,根据国家标准管理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修订的(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8年第7号)》批准发布,并将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另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鼓励生产企业按照《技术规范》组织生产,鼓励销售企业销售符合。

SMM摘取新规中的部分规定与老版比较:

新规中,明确规定最大整车质量(含电池)为不超过55kg,而据了解,当前市场上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远超55kg,部分已超出70kg。那么新规实施后,整车重量其实是明增暗降,同时为了符合轻量化要求,整车生产企业或是直接使用重量更轻的锂电池来替代铅酸蓄电池,或是使铅酸电池自身实现“轻量化”。

而近日,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发布电动自行车产品由许可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安排。根据安排,自2019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产品未获得CC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另过渡期自2018年8月1日起至2019年4月14日止。其过渡期终止时间与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为同一天,这也意味着“3C”认证管理也是为了配合新国标顺利实行的一大助力。

另201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GB/T22199-2017),并于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SMM摘取新规部分规定与老版比较,以电动自行车蓄电池48v20Ah为例如下:

据SMM调研了解,自今年初,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草案出台,铅蓄电池企业陆续就新国标,开始对铅酸蓄电池开展“轻量化”技改。其中,少数企业已于5-6月完成技改试验,并于7月份随《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GB/T22199-2017)实施,正式向市场批量销售“减重”后的电池。另据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反映,完成电池“减重”技改后,当月原材料中用铅量较技改前下降约5%。

SMM以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主流型号48V20Ah为例,具体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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